煤炭購銷合同通用7篇

時間:2023-03-11 作者:Lonesome 合同范本

簽署一份優(yōu)秀的合同,主要目的就是維護我們自身的合法權益,不管是誰在寫合同的時候都是需要保證數據是嚴謹的,以下是范文社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煤炭購銷合同通用7篇,供大家參考。

煤炭購銷合同通用7篇

煤炭購銷合同篇1

賣方:

買方:

一.品種規(guī)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及合同期限

1.交提貨方式:連云港(或上海石洞口碼頭)港口平倉交貨。 2.合同期限:20xx年01月 日 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質量、數量驗收標準和方法

1.質量以雙方共同委托連云港sgs監(jiān)督抽樣,以連云港sgs船采化驗為準(船采)。2.數量以連云港方水尺計量數為準。

四.煤炭單價及獎懲

1.煤炭價格均按甲方向乙方開具下水作業(yè)單當天的秦皇島低位掛牌價下浮20元/噸為裝船平倉價,增值稅一票結算。

2.以低位發(fā)熱量4300大卡/kg 為基礎,每增加或減少一個大卡/kg ,單價也相應增加或減少0.14元/噸;高于4300大卡/kg不再加價。低于4300大卡/kg拒收。如灰分高于 %拒收。揮發(fā)分小于 %或大于 %時拒收。含硫超過1%時拒收。如全水份大于 %,則超過部分每高于1%重量減1%。若煤炭質量屬于拒收標準,而買方同意接受,雙方重新議價。原煤中不可有機械雜質,如石塊,木塊或鐵塊,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由賣方負責。

五.結算方法:僅能接收中國銀行、中信銀行180天信用證。

1.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買方通過中國銀行開出不可撤銷、不可轉讓的可議付180天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伍仟萬元(5000萬元)信用證交給賣方銀行,在3個銀行工作日內由賣方銀行開出信用證總金額度2%(100萬元)的履約保函給買方,賣方在此信用證生效之日起20日內必須交付第一船貨物(5萬噸),10日內再交付5萬噸。如需調整每批的結算數量,則由雙方另行商定。

2.買方憑賣方出示裝船下水單后,買方按每船煤炭下水單數量支付80%的貨款給賣方, 待平艙后,賣方憑質量以秦皇島港商檢或sgs(船采)檢驗報告單和數量以秦皇島港商檢或sgs裝船水尺報告單為依據開出增值稅發(fā)票一票買方結算20%余款,多退少補,一船一結清貨款。買方有權進行單船配載。

3.銀行議付:賣方憑雙方確認的結算單、賣方開據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向銀行議付貨款。 4. 賣方需在備足一船五萬噸貨物到港之前提前四天通知買方。 5.在秦皇島sgs的檢驗費用由買方承擔。

六.結算票據;

1. 賣方開具的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全額增值稅專有發(fā)票一份。 2.質量以秦皇島港商檢sgs(船采)檢驗報告單正本一份; 3.數量以秦皇島港商檢sgs裝船水尺報告單一份。

七.違約責任:

1.如買方在合同簽訂后5個有效工作日內開不出信用證,本合同作廢。

2.賣方在收到信用證30天內無法供貨,則買方有權向銀行申請撤銷信用證,并收取信用證金額2%的保函金額。

3.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zhí)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的后果不屬違約。 4.信用證開出后5個銀行工作日內,買方未從賣方收到信用證額度2%履約保函,買方有權向 銀行申請撤消信用證并終止本合同,賣方賠償信用證額度5%的經濟損失。

八.爭議解決:

1.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未果,訴諸法律。由合同簽約地法院裁決,并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為最終裁定。

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二份。

2.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蓋章后生效。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簽訂本合同后雙方互換五證,賣方提供鐵路大票,如賣方不能提供本合同作廢。 4.本合同面簽有效。

煤炭購銷合同篇2

合同編號:

甲方(銷方):

簽訂日期:

乙方(購方):

簽訂地點:

經雙方協商一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簽訂本合同嚴肅執(zhí)行。

一、交貨方式:黃xxx,裝運港口離岸平倉交貨。

二、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承租船舶并支付相關海運費用。甲方不承擔船舶虧載、移舶、滯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結算方式:實際結算數量以裝運港港口水尺數量為準。乙方在裝船前以現匯方式預付20%定金及80%貨款。乙方未付清該筆貨款前。該船全部貨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處理該批貨物。

四、購銷雙方責任:甲方負責在收到貨款后聯系xx下達港口裝船確認單,乙方負責辦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續(xù)。

五、購銷雙方違約責任:乙方如不能在裝船前付清貨款,甲方有權扣留20%定金作為違約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貨款。由此造成的一切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xxx在裝船港滯港產生船舶滯港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其它約定事項:

⑴如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qū)域內因發(fā)生不可抗力(如戰(zhàn)爭、封鎖、騷亂、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風災、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甲乙雙方不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⑵煤質無獎罰。

⑶供貨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具體供貨期限視xx該煤種供貨情況而定)。

⑷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傳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經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 貨 時 間數量原 煤 產 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fā)熱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揮發(fā)份: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礎上,定價為??元/噸(按1票結算)高于5000 kcal/ 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xù)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

(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xù)二次不合格,中止執(zhí)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 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xù)二次不合格, 中止執(zhí)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后,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fā)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fā)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fā)熱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內,發(fā)熱量每增加100kcal/ kg,價格上調5元/噸,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高于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fā)份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jiān)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jiān)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舉發(fā)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fā)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黃島區(qū)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zhí)四份,乙方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及帳號: 開戶行及帳號:

年 月 日

煤炭購銷合同篇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質量要求:

1、 灰分:2、 揮發(fā)份:3、 4、 5、 煤種:甲方必須按照和乙方商定的煤種供給乙方發(fā)貨,嚴謹摻假或發(fā)成其他煤種,如發(fā)生整車扣出噸位。

二、數量:每月甲方必須保證給乙方供應無煙煤數量不得少于 1000 噸,客觀因素除外。

三、價格:980元/噸。

四、驗收方式:以乙方化驗、過磅為準,如有異議協商解決。

五、交貨地點:乙方指定煤場。

六、運輸方式:由甲方組織運輸。

七、付款方式:預付貨款,款到發(fā)貨。

八、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或由法院裁定。

十、其他約定事項: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合同期限20xx年4月24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熱電廠

********有限公司

煤炭購銷合同篇5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guī),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原煤,達成如下協議:

一、原煤的供應:甲方向乙方供應原煤、數量不限。

二、原煤的質量:灰份:30%以內,水份7%。硫0.5%以內。

三、原煤的價格基價:每噸按 元,隨行就市。

四、供應原煤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甲方采購原煤。

2、運費由乙方負責。

五、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乙方按實際收到的數量驗收,按化驗結果結算貨款。

六、貨款結算方式。

1、實銷實結:甲方開具增值稅票給乙方。

2、乙方支付方式為(a、電匯;b、支票;c、現金)。

七、其他約定:

八、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書,該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炭購銷合同篇6

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為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礎上就煤炭購銷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訂煤炭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一、煤炭品種質量明細表

二、煤質調價

2.1 以表1品種的“發(fā)熱量”為基準,實際交貨熱值每增減1 kcal/kg,價格增減(品種合同價格/基準發(fā)熱量)元/噸,同比例獎罰。若實際交貨值低于基準值200 kcal/kg以上,則超過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雙扣或拒收(小數點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 以表2品種的“硫分”范圍為基準,實際交貨硫分符合規(guī)定范圍,價格不作調整,實際交貨“硫分”大于0.8%時,每超過0.1每噸扣2元,實際交貨“硫分”大于1.0%時乙方有權拒收或雙方價格另議。

2.3 除2.1和2.2條款明確的煤質調價指標,其它指標均不作為調價的依據。如發(fā)生超出2.1和2.2條款所述煤質范圍的偏差,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合同價格:

3.1 一票含稅平倉價495元/噸(全額一票增值稅),做為本合同煤炭結算基準價。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所有權的轉移

4.1 交貨地點:京唐港或塘沽港。

4.2 交貨方式:裝船港離岸平倉交貨。

4.3 貨物所有權自甲方收到乙方貨款時發(fā)生轉移,收貨單位以需方提供為準。

五、數量、質量的確認

5.1 數量確認:以裝貨港港口過磅單數量為準。

5.2 質量驗收:

5.2.1 由甲、乙雙方認可的裝船港具有資質的第三方(sgs)或華夏力鴻檢驗機構進行船采檢驗為準,并以船采 檢驗報告為準、并以此作為結算依據。

5.2.2 甲、乙雙方有現場監(jiān)督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和干預第三方(sgs)檢驗機構單位采、制、化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獨立進行。

5.2.3 甲方應在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質量檢驗結果傳至乙方。甲、乙雙方如對數量、質量檢驗結果存有異議??稍谑茌d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共同委托雙方認可的權威檢驗機構(sgs)進行復檢,并以此作為最終結算依據,逾期視為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復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檢驗機構收費標準承擔。若偏差相同,則復檢費用由提議方承擔。偏差70大卡以內還遵守原檢驗結果。

六、運輸調度

6.1 海運承運單位由乙方指定。乙方應在裝船前7日內向甲方提供船期計劃,并在受載煤船到達裝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動態(tài)預報。

七、結算及付款

7.1 乙方以傳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務合同并加蓋公章確認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簽訂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辦理下水單,乙方見下水單付80%貨款,待第三方化驗報告和水尺單出來后,甲乙雙方核算無誤后結清余款甲方開出全額增值稅發(fā)票給乙方,一船一結算,以此類推。

7.3 結算數量以噸為單位,保留至個位數。以質計價時,發(fā)熱量以kcal/kg計價,保留至個位數。結算單價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7.4 港口建設費由甲方承擔,裝船前港口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8.1因乙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數量及船舶適航性抵港裝船,造成合同不能執(zhí)行,或者甲方辦理下水單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付款,超過付款期限兩個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付款的,均視為乙方違約賠償給甲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為總貨款的5%。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務合同后的兩個工作日內,甲方不能辦理好下水手續(xù),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沒有按時裝船,均視為甲方違約賠償給乙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為總貨款的5%。同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 如在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qū)域內因發(fā)生不可抗力(如戰(zhàn)爭、封鎖、騷亂、沉船、 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災、水災、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毋須 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9.2 發(fā)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應第一時間將詳情通知對方,并有義務盡量將 損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雙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雙方應本著 相互諒解、互惠互利原則協商確定。

十、爭議解決

10.1 甲、乙雙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執(zhí),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若30 天內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簽約地所轄法院提起訴訟。 同的其他條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11.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月10日止。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2.1 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對此雙方應本著相互解決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制作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有效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視為成立。

12.2 一旦甲、乙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應以補充協議形式經雙方加蓋合同章確認,視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篇7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煤種、數量、價格及交提貨時間:1/3焦煤,20xx年11月16日前供應數量15000噸,車板含稅價格920元/噸(含增值稅)。

二、質量標準:ad≤9.5%,vdaf為28%-35%,std≤0.6%,全水份不超過8%,g≥76,ymm≥14,xmm≥60(質量指標需變動時,及時通知供方)。

三、驗收標準及途中損耗:

以靜樂縣煤化有限公司計量、化驗數據為準,如有質量異議,可到雙方認可的第三方進仲裁檢驗。采樣、制樣、化驗執(zhí)行國家標準。運輸途中收現數量缺失,由需方負責,正常損耗由供方負責。

四、結算方式:

(一)合同簽訂,需方預付供方貨款500萬元。

(二)根據靜樂縣煤化有限公司化驗批次,分段加權計算定價,一票結算。

五、質量考核情況:

(一)計價水份為8%,超出部分扣重。

(二)灰份在9.5—9.8之間每0.1%扣款1元/噸,在9.8—10之間超0.1%扣款3元/噸。

(三)硫分在0.6—0.65之間每超出0.01%扣款3元/噸,在0.65—0.7之間每超0.01扣款5元/噸。

(四)揮發(fā)份每超1%扣款1元/噸。

(五)g值低于規(guī)定12以下,指標每降低1個指數,扣款3元/噸。

(六)y值低于規(guī)定12以下,指標每降低1個指數,扣款3元/噸。

(七)超出所限等級,均按所超部分最高扣款。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化驗數據單為依據。

六、違約責任:如供方質量、數量達不到上述要求,需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認為供方違約,供方無條件退還預付款,并依據《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賠償需方損失。

七、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異議,雙方協商解決或上訴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八、碰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國家政策性原因而無法發(fā)行合同,合同自然解除,雙方無條件結清。

九、未盡事宜,雙方再議。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

十、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zhí)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